关于同意怀化市、张家界市、株洲市、湘西自治州建设局
和衡阳市建工局履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职责备案的通知
湘建建函[2008]65号
怀化市、张家界市、株洲市、湘西自治州建设局,衡阳市建工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及《湖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湘建建[2008]15号)相关规定,怀化市、张家界市、株洲市、湘西自治州建设局和衡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分别向我厅报来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职责备案的请示及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三定”方案。经研究,同意怀化市、张家界市、株洲市、湘西自治州建设局和衡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履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职责备案,五市州建设局(建工局)可在其规定的职权职责范围内作出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湖南省建设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