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08年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央驻湘、省管建筑业企业,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08年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会将继续负责省管及中央驻湘建筑业企业的统计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现将此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表式及上报时间
(一)年报
1、填报表式
(1)、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表);
《建筑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表》(C103表);
《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表》(C104表);
《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湘建C106表);
《建筑业企业劳动情况》(湘建Ⅰ102—1表)
(2)、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C105表)
《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湘建C106表);
《建筑业企业劳动情况》(湘建Ⅰ102—1表)
2、上报时间
2007年年报于2008年2月20日前上报。
(二)、季报
1、填报表式
(1)、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C202表)
《建筑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表》(C203表)
《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表》(C204表)
(2)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C205表)
2、上报时间
C202、C204表于每季后3日前上报(如一季度报表应于4月3日前上报,以此类推);C203、C205表于每季后17日前上报。
填报表式见《湖南省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请各企业自行到湖南建筑信息网(http://www.hunanjz.com)中政务快讯栏目下载。
二、报送要求
(一)、省属无主管企业直接报送我会,有主管局(集团)企业请各主管局(集团)负责将经营地在长的所辖企业数据汇总后报送我会。
(二)、请各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真实填报统计数据,报表经统计人员填写完毕后,须经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审核无误并在报表上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上报。同时,应根据填报表式及上报时间的规定,按时报送,超过上报时间不予补报。
(三)、2007年年报拟将启用新的“湖南省建筑行业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网络报送,具体事项再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139号鸿盛大厦B座1904室(湖南省人民医院西南角)
联系人:旷素娟
联系电话:0731-4425101
附件:《关于2007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08年统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二OO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