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和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通知
湘建办〔2007〕179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省质安总站,各建筑施工企业:
当前,我省建设工程已进入“冬季施工期”,也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同时“两节”、“两会”即将来临。为吸取凤凰“8?13”和无锡“11?14”事故教训,确保我省“两会”、“两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并为明年质量安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含拆除,以下同)现场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市州、县(市、区)负有监管责任的主管部门以及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责任及责任人。
二、排查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冬期施工方面
1、施工企业是否根据项目施工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施工方案。
2、是否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等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措施;是否存在违反建设程序、规范和标准,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的行为。
3、是否落实冬季防火措施,切实防止火灾、爆炸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施工质量方面
1、砌体工程所采用的砌块和砂浆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组砌方法是否正确,构造措施是否规范、到位。
2、砼工程所采用的预拌砼和预制构(配)件生产厂家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并进行延伸监理;原材料和预制构(配)件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现场拌制的砼配比计量是否严格;钢筋制作安装是否规范,特别是采用冷加工制作时是否对其冷拉率进行了严格把关控制;砼的浇捣、养护和几何尺寸的控制是否严格;施工缝留置是否规范。
3、工程项目的检验检测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业务;检验检测以及试件抽取内容、数量和方法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及结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4、是否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湘建科〔2007〕206号)精神,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系统(特别是外墙饰面砖系统的钢丝网质量及固定等)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三)安全生产方面
1、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标识和控制、检查、记录台帐。
2、工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经专家论证。
3、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管理及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
4、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落实到位,各类防护保证措施是否满足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到位并持证上岗。
(四)工程监理方面
1、施工现场工程监理力量配备是否满足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工程监理人员是否取得规定的执业资格,有无挂靠现象。
2、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三、隐患整改要求
各地、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排查工作中,要认真记录,如实填写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把整改贯穿于排查的全过程。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应急预案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拒不整改或在排查工作中疏忽大意、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并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严格监督执法
各级负有监管责任的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执法,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认定上报其不良行为记录。
各地、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我厅将从2007年12月中旬开始对各地、各建筑施工企业排查工作的开展进行督查。各市(州)主管部门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于2008年元月15日前书面报我厅建筑处。
湖南省建设厅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