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安办函〔2020〕41号
各市(地)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精神,提升工程品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省住建厅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编制《黑龙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宣贯培训。各地要将《细则》执行情况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认真执行《细则》。各地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服务指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
二、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名员工、每道工序。要全面落实样板引路制度,把《细则》落地形象化、具体化。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企业和项目进行督检、评价,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评优评先及良好诚信评价等政策激励,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企业和项目依法查处。
联系人:周航
电 话:0451-53626563
附 件:1.《0-目录》.docx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