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改革不能一“砍”而就
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权问题随着改革深化而日益凸显,日前有传媒载,某省迄今已取消1100多项审批项目。这是一件大好事。但笔者认为:不能过分地对行政审批权予以削砍。把大砍审批权等同于行政改革的做法和认知,未免过于狭隘和草率。有的审批项目所以广受诟病并非是它的存在,而是借助审批权吃拿卡要牟取私利所致。
由于时代演化和社会进步,某些行政审批权的改革确有必要,但不能一说改革就是砍掉了之。甚至有人认为只有砍的愈多改革成绩愈大等等,已使人们陷入认识上的盲点和误区。因而传媒上不时有某某地方政府某某部门又取消了多少项审批权之类的消息,以致竞相效仿比赛似地大砍特砍审批权。已造成社会生产生活某些方面的各行其是凌乱无序,欲对之重新加以规范将付出更大经济和社会成本。因此应该实事求是,考虑我国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一个过程,该保留的一定要保留,不能轻率随意地乱砍。譬如某部门宣布砍掉的28项审批项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不宜取消,例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信”、“公路水运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等,直接关系着专业工程的质量和安危。如果将其审批权都放弃,那不知要出多少“豆腐渣工程”!改革的力度和成效不应以取消多少项审批权来衡量。根本的是握有权力人的思想观念意识应与时俱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强化敬业精神,廉洁守法不挟权私用搞腐败。否则即使砍到只剩一项审批权也未必会赢得满意和掌声。倘若将那些本应保留的审批项砍掉就不是在改革,而是在给改革制造“麻烦”。
一些基本的必要的审批权限是国家行使权力和行政作为的基础与必要条件。必须以新的视角来充分认识我们的另一面国情:许多人诚信度差,道德度低。如今有制约存在尚不足以有效地遏止那些不良倾向和歪风邪气,如各地对生猪的私屠滥宰就几乎打不胜打。武汉市管理人员取缔“黑猪肉”时还遭到私宰者的暴力袭击。湖南临湘市牲畜定点屠宰稽查队长谭四林,只因履行职责就被违法肉贩打死。兰州市环卫局清除假证广告时,竟遭到假证贩子们有组织有预谋的群殴。这些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嚣张,还有屡禁难止的环境污染、假冒伪劣、违法经营、偷税漏税等,这说明:削减行政权力要根据市场体制发育状况和市场诚信体系、社会道德水准而逐步削减,不能“一轰而上”,又当成“政绩工程”。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