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会带来重大变化———专家解析行政许可法  

 “看新闻了吗?行政许可法要实施了,好像从国家到咱区里都有不少宣传举动呢!”。“那不就是政府部门的事吗,和咱老百姓啥关系!”记者在长春市225路公共汽车上听到了两个年轻人的唠嗑。行政许可法实施和老百姓生活真的很远吗?

   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多年来,行政许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可是问题也产生了: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态度恶劣粗暴;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效率低下,审批环节多,手续繁杂,遇到问题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讲诚信,执法不公;以创收为目的,乱收费、乱罚款,加重人们负担。以至于产生了这样的印象:一说加强管理,就要审批、就要收钱……听说行政许可法实施将会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切,这会是真的吗?日前,记者在省政府法制办专家那里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政府不会“出尔反尔”了

   某地一家“卡拉OK”店已获准开业。房子装修了,设备买全了,人员也雇到了,没料想政策调整了,要“压缩”娱乐场所,未开业的“卡拉OK”店一律不允许开业。看着资金白白打了水漂,老板叫苦不迭……为了避免这种“出尔反尔”,行政许可法设定了“信赖保护”原则:不得擅自改变已经依法生效的行政许可,即使是因为政策变化、工作失误或经验不足等原因。许可行为不得随意撤销,只有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吉林省一些地方政府规划部门,对小区规划的许可侵害居民利益的,政府就应该赔偿。

群众办事方便多了

   某地一位65岁的老人,为了筹建一个花木市场,在十余个部门间来回“跑”审批,折腾了86次……许多老百姓感叹:行政审批就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而按照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审批权相对集中,实施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一个窗口”对外;行政机关要公布许可事项,并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并允许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针对目前办理行政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等问题,许可法规定:依法需要几个部门办理几道行政许可的,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其他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实行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机关要在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老百姓;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不需要实质性审查、核实的,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当场作决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许可的,原则上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涉及申请人与第三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吉林省政务大厅去年对进厅项目搞了两次提速,平均每个项目缩短十来天,最多的可达几十天。这一方面反映了工作成效,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潜力。现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在搞“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窗口式办文、阳光下操作”的改革,吉林省也在积极探索。

办事要交的费用少了

   行政许可过滥,利益的驱动是一大主因。明明是履行正常的行政管理职能,却要乱收费。行政许可法确立了审批“原则不收费”制度:就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都不得收费……而收费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所收取的费用,也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行政许可法对行政机关该许可的不许可、不该许可的乱许可,借实施行政许可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从而确保了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从制度上防止利用行政许可权“寻租”。

公开让百姓说话分量重了

   行政许可批准条件是什么?多长时间有结果?过去由于规定不明确,为“暗箱操作”留下了生存空间。针对这些问题,行政许可法开出“良方”:信息公示,即要求行政机关把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以及申请书格式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对于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行政机关必须举行听证;对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尤其是资源开发利用类的许可,原则上要进行招标拍卖。“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和结果应当公开。

   以前,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一言堂”,老百姓无法参与;而行政许可法则规定:必须听听老百姓如何说,老百姓也有参与权。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向立法机关进行相关说明。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