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9〕16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管项目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21〕240号)要求,我厅已将省直管项目的施工许可核发、质量安全监督、实名制管理、日常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打非治违”、根治欠薪等监管工作,下放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定期调度委托下放省直管项目(以下简称“下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项目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做好委托下放项目监管承接工作,建立下放项目监管台账,切实加大日常巡查和“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和强化施工现场监督(含实名制管理、根治欠薪等),确保下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各市州应将下放项目监管台账(含在建及竣工待验项目,详附件)于每个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至我厅建筑管理处。2022年3季度下放项目监管台账于11月7日前报送。
二、我厅将结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房屋市政工程暗访检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符合性抽查等工作,对下放项目监管情况进行再监督抽查。各市州对下放项目的监管情况纳入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刘斯昭、李云,联系电话:0731-88950062、88950188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