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房〔2022〕47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要求,结合2021年12月全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对现行《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湘建房〔2021〕7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5月1日起实行,原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湘建房〔2021〕7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湖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版示范文本);
2.湖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版示范文本);
3.湖南省存量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示范文本);
4.湖南省存量买卖合同(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示范文本);
5.湖南省存量房屋出售委托合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