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许可〔2020〕183号
湖南金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慕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建筑业企业变更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受理。经审查,你们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核准湖南金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有效期一年)。同时,函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销江苏慕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