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20〕1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厅对湖南九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资质动态核查,核查发现该公司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28条 “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规定,现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湘建建责停(改)通字〔2022〕1号)予以公告。
整改期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受理该企业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申请,该企业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附件《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湘建建责停(改)通字〔2022〕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