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设〔2021〕5号
各市(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消防救援支队、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就工程消防设计审验有关图纸资料共享及相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能划转前相关资料共享问题
各级住建部门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以及处理信访问题、举报投诉中,如需要查阅消防设计审验职能划转前的相关审批意见、技术资料或档案卷宗时,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主动配合,确须准确说明当时历史情况的,应主动配合给出明确意见。
二、关于政策标准等更新信息共享问题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建立通畅的信息更新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本领域新出台的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新标准、新政策、新规定,积极做好宣贯落实工作。
三、关于审验有关图档信息推动共享问题
省住建厅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服务系统》(http://219.147.76.5:7002/)上设立各级消防救援机构CA数字证书登录端口。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可实现对建设工程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防火设计专篇、专家评审意见等重要图文资料的适时查看。
四、关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和信息共享
各级住建部门应积极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共同开展建设工程类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调查建筑火灾遇到相关技术问题时,可以聘请住建部门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联 系 人:刘明、曹睿明 联系电话:0451-53630170
![]() | 消防救援机构数字证书CA锁办理方法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