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价信〔2020〕49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湘建价信〔2018〕3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本地区造价咨询企业上传的工程咨询项目数据,编制本地区的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并通过国家监测平台上报省造价总站。
二、工作要求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要将建设工程造价监测工作与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密切结合,督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通过监测平台,实时上传已完成的工程咨询项目数据;对本地区造价咨询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与汇总,形成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后,在12月31日前完成上报相关数据。
三、结果运用
省造价总站将根据平台统计数据,对2020年度我省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各市州站指标测算上报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情况通报中。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