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许可〔2020〕279号
湖南悦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抚顺市巨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建筑业企业变更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受理。经审查,你们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核准湖南悦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有效期一年)。同时,函告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销抚顺市巨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