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价监〔2021〕1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67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凡在我省注册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分支机构除外)均为填报对象。
二、填报内容
2020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状况》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财务状况》四项内容,另须同时报送党建工作情况调查表、2020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和2020年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台账(见附件)。
三、填报方法
请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分支机构除外),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ceca.org.cn),点击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企业可选择加密锁或用户名登录的方式进行,但两种方法不能交叉或同时使用。没有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的企业请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场科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严格按《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9版)》的要求填报各项统计报表、党建工作情况调查表、2020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和2020年度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台账。
省直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21年3月5日前将统计报表资料、党建工作情况调查表、2020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和2020年度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台账一起直接报送至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场科(办公楼205室)。
各市州所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21年3月1日前将统计报表资料、党建工作情况调查表、2020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和2020年度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台账一起报所属市州造价管理站。各市、州造价管理站应及时对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完成后,将所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及数据汇总表(盖各市州造价站公章)一份,于2021年3月5日前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场科(办公楼205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州造价管理站要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与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密切结合,对本地区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与汇总,确保全面、真实和准确。
2.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学习《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统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企业资质晋升、延续的考核内容,并作为年度检查和评选先进的条件。不按要求报送统计资料的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处理。
各企业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场科联系。
联 系 人:叶青 黄昱煜
联系电话:0731-85588252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桔园路125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公楼205室
附件:
1.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2019版)
2.2020年度咨询项目台账(样表)
3.党建工作情况调查表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