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函〔2015〕36号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建筑法》、《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为落实《中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和明确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更好地服务于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经研究现将你市所辖的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全部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和市城区范围内的二次装修、改扩建及配套工程等部分省直管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日常巡查、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打非治违”等工作直接委托你委组织实施,不再按项目单独办理委托监管手续。
自2015年起我厅将按月反馈委托省直管招投标项目清单(近期省直管招投标项目清单附后)。请你委强化在建工地的逐一排查,确保全市包括我厅委托监管项目在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附件:近期省直管招投标项目清单.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