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办市函[2012]3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经查,赵都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申请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中,存在部分人员职称证书和工程业绩弄虚作假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建筑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赵都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特此通报。
附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1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赵都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法人: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