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三化” 形成监管合力
大力推动全省建筑业安全稳定科学发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唐道明
(2012年2月23日)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动全省建筑业安全、稳定、科学发展,我们今天召开全省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分析形势,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等会,厅党组书记、厅长克勤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
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应对复杂局面,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推动质量安全、市场监管和行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认真推进“三化”,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011年,在建筑业总产值增长21%情况下,全年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26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死亡人数仅占省安委控制指标的64%,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下降到0.7人,郴州、株洲、自治州和常德、益阳5个市州为零死亡事故。省厅在省直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全年创鲁班奖工程3项,芙蓉奖工程51项,省优质工程164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98.7%。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建设系统共同努力、扎实工作、科学管理的结果。具体来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认真推进“三化”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在各监管环节认真执行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管理办法和安全文明措施费制度,促进了施工现场管理力量和安全生产投入到位。以安全认证和施工现场达标验收为抓手,完成了特级和部分一级施工企业的安全认证工作,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811个、示范工程431个。编制了《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图集》和《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指南》,对3327人、涉及960家施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教育培训。监督规范化方面,紧紧围绕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了常态化的监督规范化考核,举办了监督规范化竞赛活动,对全省1180名安全监督工程师组织了轮训,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原来以实体为主的监督方式推向实体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张家界、长沙等市规范化监管成效突出,常德、株洲、怀化、永州等市进步明显。信息化方面,启动了日常监督信息上平台,加大了信息录入力度,推进了监管信息查询和使用。从实施一年多的情况看,“三化”工作抓住了困扰我省建筑行业的突出问题,从利长远、打基础入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上下形成高度共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企业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项目管控水平稳步提高。
2.强化工作调度和督查。一是及时部署。通过年初的工作会议,及时下发全年工作要点,明确考核要求,并开展了半年一次的工作考核。二是继续实施季度集中督查。在各地督查的基础上,省厅全年抽查在建项目248个,发现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1400余条。督查工作突出重要时段、重大项目和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确保了2011年高温高峰、冬季施工期和长沙过江隧道、地铁等重大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遏制了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多发势头。三是实施差别化管理。全年将5个项目挂牌督办,19家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差别化管理单位,约谈了17家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
3.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省政府同意,省厅向市州政府下发了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大了对市州政府的督促力度。各地以园区、开发区、大型工矿企业厂区工程项目和私人规模建房为重点,开展了三个月的专项行动,共排查在建工程项目7356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1384个,查处违法建设项目372个,收缴罚金800多万元,有效地打击了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怀化、张家界等市分别成立了以市长、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永州市解决了零陵区项目未纳入市安监站统一监管的问题。
4.严格实施监督执法。一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罚。全年共暂扣22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收回32名责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是严格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共公布353家企业和245名责任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曝光。三是积极查处社会举报案件。全年受理社会监督举报案件35件,全部进行了核查和处理,社会反响良好。部分地方在加强执法联动、强化过程监管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如长沙市住建委定期梳理项目监督信息,对整改不力的项目强化过程执法,把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关口前移,预防事故发生。
(二)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
1.产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11年,全省建筑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完成总产值3839亿元,同比增长21.4%,连续保持5年20%左右的增幅;新签合同额4460亿元,同比增长15%;实现增加值1242亿元,同比增长19.6%,占全省GDP的比重为6.3%;实现利税总额258亿元,同比增长20%。全省已设立劳务企业1061家,比上年增加了99家;全年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270万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
2.企业积极转型发展。一是认识深化。去年10月在郴州召开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研讨会之后,部分企业组织人员到江浙等转型发展又好又快的地方考察学习,积极探索转型发展的新路子。二是积极调整发展方式。一些企业逐步改变了不顾自身资源和能力,盲目扩张的传统发展方式,更加重视项目管理基础和品牌效应,生产经营结构得到优化。如中建五局三公司重点承揽大项目,坚持自主管理,目前该公司在建项目平均规模超过1亿元。三是更加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去年新增注册建造师2589人,比上年多574人,增长28%;新培训发证关键岗位人员64689人,比上年翻了一番。四是多元化发展初见成效。如省建工集团、高岭建设集团等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通过BT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了经营领域;顺天建设集团积极在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旅游投资等领域多元化发展;省路桥建设集团在城市轨道交通资质上取得突破。
3.外拓市场形势较好。全省建筑业企业外拓力度进一步加大,在省外完成产值1065亿,同比增长28%,较建筑业总产值增速高7个百分点;优势区域市场进一步巩固,珠三角区域和西南市场外拓产值均超过200亿元。全省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逆势上扬,完成营业额达14.6亿美元,同比增长34%。
(三)着力提高效能,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1.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规定三个办法”,部分市州还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资格后审、电子评标等方面出台了具体措施。年初又修订出台了有关工程监理招投标的管理办法和评标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支持企业做实做优项目、做强做大企业的政策导向和措施。
2.强化市场准入与清出。一是规范外省企业入湘管理。认真落实外省入湘建筑业企业备案制度,全年办理入湘施工登记企业1058家。二是规范资质审批。实行网上核对企业管理人员、工程业绩、社会保险和网上公示申报信息,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初步实现了资质审批与质量安全、企业诚信挂钩。三是规范资质动态核查。全省共核查企业513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12%,撤回资质许可56家,责令限期整改156家,建筑市场清出力度进一步加大。
3.推进市场和现场监管联动。一是以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为支撑,每月对监管平台信息进行梳理,对人员重复上岗等信息在网上公布并督促处理;二是将不良行为记录与招投标挂钩,遏制违法违规企业的市场份额。初步实现了从项目监管到企业监管、市场监管的有效延伸。
4.促进行业稳定发展。一是加强劳保基金统筹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劳保基金网络监管系统,规范了劳保基金的收取、拨付和调剂工作,促进了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保,全省参保建筑企业达1600家,较2010年底增加309家。二是加强造价管理。对工程量清单消耗量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加强了计价依据体系建设。建立了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制度,加强了竣工结算管理。强化了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和安全文明措施费审核、农民工工资核准工作。三是积极治理“两个拖欠”问题。针对去年建设项目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于2011年10月提前对省重点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及市政工程部署了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实施对策,有效保障了施工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和谐稳定,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肯定。
二、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形势
1.质量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一是“三化”工作进展不大、发展不平衡。关键是各地在认识上仍然存在差距,领导和组织协调不到位,重点环节监管脱节,未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三化”工作难以有效整体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施工现场达标验收未全面开展,部分地区未将达标验收和阶段性动态评定纳入日常监督工作当中;大部分市州未实质性开展安全认证工作。监督规范化方面,“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问题仍然突出,监督责任未落实到位。监管信息化方面,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部分县市区“零”录入;对平台反映的人员重复押证、一人多岗、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未及时有效查处。二是非法违法建设问题仍然突出,监管“盲区”、“特区”仍较普遍存在,非法违法建设打击力度不够。去年全省有9起事故发生在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导致11人死亡,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5%和42%。三是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责任不落实。如现场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履职不到位,以包代管、出让资质、违法分包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有些现场监理部甚至形同虚设,导致支模架等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去年支模架事故发生4起、死亡7人。四是基层基础安全生产薄弱问题突出。县市监督机构力量和监督工作明显不适应,重大项目安全风险大。
2.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国内外经济形势更加复杂,若干不利因素将影响到建筑业发展。一是宏观经济存在很大不确定性。世界经济难言复苏,中国经济面临美国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等外部风险和物价上涨等内部压力的“两难”,发展形势更加复杂。二是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深化。预计今年房屋建筑施工市场仍然偏紧。三是资金紧缺。根据审计署的统计,2012到期的地方性债务额度高达1.8万亿元,地方政府还贷压力较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将受到影响。在充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利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我们也要看到积极有利的一面,增强发展信心。一是中央确定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将保持宏观经济政策基本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建筑业转方式、调结构提供了机遇。二是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的加快推进,以及国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环保工程建设等,为我省建筑业提供了拓展市场的空间。三是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看,投资拉动仍然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今年我省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9万亿元,增速达22%。四是建筑业多年的快速发展,我省建筑业企业竞争力逐步增强,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总的来看,今年我省建筑业发展尽管形势严峻,但仍大有可为。
三、切实抓好2012年各项工作
2012年全省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整体推进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深化落实市场主体、监督主体和政府职能部门三大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着力转方式、调结构,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工作目标是做到“三稳四进”,即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建筑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行业和谐稳定,在强化质量安全基础、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开拓市场、加强人才支撑上取得新进展。力争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20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吸纳农村劳动力27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下达指标内,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98%以上。
根据上述目标和要求,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整体推进“三化”,形成监管合力,保障安全发展。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三化”工作,是落实市场主体和监督主体责任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解决当前监督力量不足、监管效能不高的有效手段,是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保障行业安全、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我们要以监管信息化为抓手,以监督规范化为核心,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基础,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各地要认真梳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达标验收、安全认证、监督绩效评价考核、监管信息录入、查询使用及利用平台信息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关键环节,要积极统筹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定人定岗定责,全过程全方位联动协调,避免工作脱节。要定期检查调度,积极研究解决影响“三化”工作实施的关键问题,做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2.强化监督规范化。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现状和问题,要求建筑安全监督规范化必须长抓不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是要强化对市场主体安全质量行为监督。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以及项目现场重大危险源识别与控制,重点强化监理履职基本要求与行为监督,并如实、详细、及时填写监督记录,录入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对存在的问题跟踪督办整改到位。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程序进行阶段性动态评定,对未开展动态评定或评定不合格的,要按规定停工整改。要实质性地加快推动安全认证工作,各市州必须在6月底前实现本地安全认证企业零的突破,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安全认证工作全面展开。二是要强化监督行为考核评价,着力解决“不愿管”问题。重点强化对一线监督人员的绩效评价和考核,通过检查是否按规定查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规范记录,是否按规定录入平台等,对不认真查验、不及时记录和录入平台、不督促整改处理的,作为“不愿管”的典型,要给予约谈、离岗学习或调离岗位等处理。三是要加大监督机构的考评督查再监督。各市州主管部门、省质安监总站要加强对质安监机构的考核督查,通过检查对监督人员的考核情况、抽查监督记录本、查看平台监督信息录入、抽查施工现场标准化落实等情况,促进各地监督机构落实监督规范化要求。对被考核为不合格的市州,省厅将对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全省。
3.深化监管信息化。我们要以监管信息化为支撑和抓手,强化层级监督,着力解决“不敢管”的问题,促进监督规范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体推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建设程序审批一项,录入一项,现场监督巡查一次,录入一次,构建全省工程建设项目从省到市到县扁平化、网络化的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使市场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行为不纠正查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项目行为及时披露曝光,监督人员和监管部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系统解决。二是加强信息应用。各地应建立监管信息日常常态化应用处理机制,明确处理标准、时限、责任部门和人员,安排专人日常查询监管信息平台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登记汇总上报,对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不履职、重复押证、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以及整改不落实的项目,相关科室、站办应定期会商研究查处、督促整改落实。三是市州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质安监督机构负责人要定期检查督促,对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真实的,要严肃查处追究,对“零”录入县市区,应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依据平台信息汇总上报或反馈的严重违法违规、隐患突出建设项目和行为,不及时纠正查处的,应通报处理。用项目监管信息平台这一有效抓手,作为一线监督人员规范监督、强化执法的坚强后盾和有效约束,切实解决监督人员“不敢管”的问题,确保监督人员有职有权、执法到位。四是加强层级监督。各地要定期查看所辖县市区信息录入、查询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县市工作薄弱环节,加强层级监督和指导。省厅今年将改进季度督查方式,加大内业督查,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和行为规范。每季度在监管信息平台上随机抽查项目,集中检查项目监管信息和监督记录本,及时考核评价。根据考评情况,针对性、差别化、有重点地抽查施工现场与监管信息、监督记录本进行比对,对发现的“不愿管、不敢管”问题,将严格按规定处理,以监管信息化强力推进监督规范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同时,对发生事故项目,将追溯安全监督记录和监管信息录入情况,对未按规范化要求进行监督、记录、录入信息、监督记录不真实、发现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的,将严肃处理,直至通报当地安监和监察机关追究监管责任。
4.强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开展支模架等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去年支模系统事故多发的情况,以提高技术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水平为目标,从材料选用、方案编审、现场搭设、落实监理责任、严格验收程序等方面加强整治,大力开展“编制一份合格的专项施工方案、搭设一个规范的支模架、培养一批合格的技术管理人员”专项整治活动,防止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二是开展监理工作专项治理。在严格检查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基础上,督促监理企业落实监督规范化要求,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履职、安全生产投入、保证质量安全基础条件和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等作为监理工作基本内容。以强化落实现场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标准化的实施到位。
(二)严格打非治违,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建设环境。
1.继续深化“打非治违”。省政府决定自今年2月下旬起,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各地要把握机遇,将建设领域“打非治违”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地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一是要深入排查和执法。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建设工程进行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加强与国土、规划、房产、城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会同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同时要加强对县市区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县市、园区,要会同同级安委会进行专题督办,确保“打非治违”力度。二是对问题特别突出地区(含县市、园区、独立工矿区)、企业和项目,要提交省厅,省厅汇总各地情况后提交省安委会,提请省安委挂牌督办,通过对具体的地区、企业和项目执法,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针对当前从业人员对标准化认识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要将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和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格考核的重点内容,对未参加教育培训或不合格的不予延期换证。要积极推广《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图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企业标准化图册和管理手册,为推进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这是一项长期任务,当前重点要加强县市基层建筑工程监督机构专业力量,人员配备必须强化专业素质,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应不少于4名。省质安监总站应严格监督机构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对当前监督机构人员少、监督执法任务重、工作经费无保障、人员思想不稳定等问题,各地应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安委会报告,提请研究解决。省厅今年将联合省安监局提请省政府就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下发指导性文件,推动各地监督队伍健康发展。同时,针对监督人员“不会管”的问题,各地要大力加强专业技能培训,继续结合“创先争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规范化竞赛,加快提高政治思想和专业水平。省质安监总站将继续开展全省监督人员轮训和差别化地区监督骨干跟班学习,专题培训提升对高大支模系统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水平,重点强化达标验收和现场阶段性动态评定工作能力。
(三)完善竞争机制,强化支持引导,促进科学发展。
1.规范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一是规范招投标。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认真落实招投标“两个规定三个办法”,发挥招投标的政策导向作用,让现场管理好、质量安全水平高的企业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促进优势企业做强做大。二是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的市场。针对部分省外企业借跨省经营规避监管、扰乱市场的问题,继续抓好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备案制度,开展诚信情况年度考核工作,并建立和实施省外入湘监理、造价、招标代理等建筑中介服务企业入湘备案制度,规范管理。针对部分市州、县市实施地区封锁、地区保护,对非本地区企业设置门槛的做法,联合省优化办、省监察厅进行集中清理,对违法违规的建筑市场准入文件规定及时予以撤销。三是加大市场清出力度。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规范市场秩序为目的,重点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不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市场行为不规范、列入差别化管理、挂牌督办的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将管理混乱、严重扰乱市场的企业依法清出市场。
2.鼓励和引导企业做强做大。一是积极推介骨干企业。适时召开重大建设项目业主与优秀承包商对接座谈会,利用对接会展示省内骨干建筑业企业形象,推动双方加强沟通交流,引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的大型国有企业、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州政府城市建设投资管理公司等大业主与省内骨干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促进骨干建筑业企业扩大市场。二是引导调整经营结构。适应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市场情况,鼓励企业在投资比重大的水利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工程等方面发展专业能力,积极扶持企业取得相应资质,积累经验,拓展业务。三是支持企业外拓市场。支持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进一步巩固珠三角、西南等优势区域市场,加大中部市场和环渤海地区开拓力度。积极支持企业取得对外工程承包资质,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及省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扶持政策,促进骨干企业与央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企业和拥有核心技术的设计咨询企业加强合作,积极借助外经、外援项目进一步扩大对外工程承包规模。
3.进一步发展劳务经济。一是规范劳务分包市场。重点落实劳务合同备案管理,逐步推广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促进劳务企业健康发展。二是探索研究劳务企业参与分配劳保基金问题,将劳保基金分配与劳务技能培训、劳务骨干加入社会养老保险等有机结合起来,逐步解决劳务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加大建筑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提升建筑业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行业和谐稳定。三是加强与总包企业的协作。充分利用全省建筑劳务供需平台,加强劳务供需信息录入和发布,及时引导、组织总包企业与劳务企业建立中长期协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在认真落实上述工作的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行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步推进,切实净化行风、政风,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同志们,今年是“十二五”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党的十八大将隆重召开,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继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抓好建筑管理各项工作,促进建筑业安全、稳定、科学发展,为服务“四化两型”、实现富民强省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