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2012]第4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评审办法》规定,经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和有关单位推荐,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初审,专家现场复查和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并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上公示,确定连城小区32号、33号栋等51项工程荣获2010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创出更多的精品工程。全省施工企业应向获奖单位学习,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作出新贡献。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二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