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2011】26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湖南省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04〕299号)、《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07〕194号)及《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建建〔2007〕328号)要求,我厅对受理的第63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和第23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17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4家企业不符合发证条件;256家企业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条件,69家企业不符合延期条件,现予公布(见附件,从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湖南建筑信息网查询或下载)。
附件:1.湖南省第63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结果汇总表(合格)
2.湖南省第63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结果汇总表(不合格)
3. 湖南省第23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审批结果汇总表 (合格)
4. 湖南省第23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审批结果汇总表 (不合格)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