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动态核查,湖南省银磊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天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开元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装潢装饰工程公司、湖南南天装饰冷空气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兴邮空调水电安装有限公司、湖南银田装饰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滴水不漏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点金消防安装有限公司、湖南南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华美空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无注册建造师或数量达不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七条、《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第五条第(三十七)项之规定,本机关拟撤回湖南省银磊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天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的资质证书。因无法与这些公司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撤回行政许可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在本公告书送达后七天内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陈述、申辩或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未行使以上权利则视为放弃,我厅将依法作出决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