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关于湖南省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04]299号)、《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07]194号)要求,对全省第59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第19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1月29日至2010年1月5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有关企业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4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 邮政编码: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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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