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湘建协[2009]第014号
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湘建协[2009]第01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8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及考核期
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在本会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凡我会直属单位会员和特别会员均应接受信用评价。本会团体会员中的单位会员可自愿申请参加企业信用评价。本次信用评价的考核年度为2008年度,其中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公布的企业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08年1月1日至评价时。
二、信用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级。其中,直属单位会员和特别会员企业的A、B、C级信用等级评价,无论企业是否申报,我会将直接进行评价;AAA、AA级信用等级评价由各会员企业根据企业自评情况自愿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注册所在地在市州的直属会员企业或自愿申请参加企业信用评价的团体会员中的单位会员,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建筑业协会提交申报材料。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11月6日前统一报送至我会秘书处。
2、省管直属单位会员及特别会员企业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我会秘书处。
四、申报材料
1、《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1)。
2、申报AAA、AA级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按要求填报《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简介(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企业诚信建设及成效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取得的相关认证证书、获奖证书。
(4)评价年度统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
(5)纳税证明材料(税票、财务损益表)。
(6)2008年代表性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7)其他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并随带原件在提交材料时备核。
3、《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应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其内容应与纸质资料一致。
4、材料统一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为复印件的,由推荐部门核对原件后,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
五、评价程序
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相关规定计分,提出企业信用等级建议,报请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进行审定。审定结论将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上公示十天,公示期满且没有异议的,由我会向社会公布其信用等级,并颁发相应的标牌或证书。
六、评价工作要求
1、各会员企业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文件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进行填报。凡弄虚作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参加评价的,其信用等级一律评定为C级。
2、各推荐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认真核对资料原件,对不能提供原件的资料,按缺项处理。
3、各推荐部门要主动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七、其他事项
1、企业信用评价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包括:组织、受理考核、推荐评审的办公费、牌证制作费、媒体宣传费和管理费等。
2、《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及相关表格可在湖南建筑信息网(www.hunanjz.com)下载或到湖南省建筑业协会领取。
3、联系方式: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139号鸿盛大厦B座1904室
邮 编:410002
联系人:段炼
电子邮箱:jzyxh4425821@163.com
电 话:0731-84425821
传 真:0731-84425101
附件
1: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
2: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