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2007年度工程质量安全
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
根据《关于请报送2007年度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建安办函[2008]3号)的要求,请你们将2007年度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所进行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并填报附件1-4(在湖南建筑信息网http://www.hunanjz.com/下载),所填项目须附处罚通知书复印件。各地区要对照2007年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将每起事故查处情况填入附表3、4中的相应栏目。
请于2008年5月15日前将统计表报送我厅建管处。
联系人:江 韬 联系电话:0731-2214426
传 真:0731-2213043 邮箱:jstjgc@126.com
附件(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下载):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湖南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