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和切实加强建筑工程
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湘建明电[2008]11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省质安监总站:
近期我省遭遇范围广、强度大、持续时间长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部分建筑物坍塌和受损。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建设部质安司《关于报告极端天气建筑施工安全情况的紧急通知》(建质安司函〔2008〕13号)要求,以及我厅《关于认真及时上报建设系统防冻救灾情况的紧急通知》(湘建明电〔2008〕8号)要求,为准确掌握各地情况,切实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及时上报受灾情况。迅速收集2008年1月13日以来城镇范围内建筑物坍塌、受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以及在建工程农民工滞留情况,并于2月3日下午5点30分前汇总上报;从2月4日起直至雨雪冰冻天气结束后的5天以内,每日下午5点30分前汇总上报前一天有关情况(受灾情况统计表、农民工滞留情况表附后,传真0731-2213043,联系人:建设厅建管处 江韬)。
二.迅速认真落实我厅《关于加强雨雪冰冻期间和复工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湘建明电〔2008〕9号)要求,各级建设部门一把手要亲自负责,明确分工,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和部分已投入使用建筑工程特别是大跨度屋盖工程的隐患排查工作有专人负责、有工作措施、有检查记录,确保不走过场、不留盲区。要根据排查反映出的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强力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作出有效处理;对险情较大的危房要及时撤离人员,并防止人员进入或靠近。遇到重大险情或事故,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启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同时,请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将近段时间来在建筑工程防范雨雪冰冻天气中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材料,于2月5日前报我厅建管处。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