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7年四季度8家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审批结果的通知
湘建建[2008]31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及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厅组织对2007年四季度申请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8家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其中5家企业获审查批准、3家企业未获批准。获批准的5家企业中:省管1家,湘潭市3家,娄底市1家。
现将8家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企业名单及审批结果予以公布。
湖南省建设厅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