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湘建协[2008]第002号
各市、州建筑业协会,省直属有关单位,中央驻湘企业:
为增强施工企业质量意识,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评选2007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数量及时间
(一)申报工程范围:凡我会会员企业施工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①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0日竣工,且2008年元月15日前已完善竣工备案手续的我国境内工程;②2007年备案但未参加2006年度省优质工程评选的我国境内工程。
(二)今年省优质工程评选数量不超过200个,各市、州推荐申报工程控制数量详见“附件一”。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申报省优质工程需提供以下资料:
1、各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单位的推荐函1份。
2、《湖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1份。
3、《2007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工程汇总表》1份。
4、《2007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2份。
5、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书、消防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各1份。
6、获安全文明工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总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和所分包的分部工程质量数据复印件1份;两家施工企业联合承包的工程,每家完成工程量的分额不得少于总量的20%,并提供联合承包合同复印件1份。
8、能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局部质量情况的彩照4-6张,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二)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提供原件,由推荐部门核对原件后,签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省管企业承包的外拓工程直接向省建协申报,申报时提供原件。
2、推荐项目达2个的,在推荐函中要注明顺序。
3、申报资料时需提供《湖南省优质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栏必须填写全称。
4、资料分三部分装订:推荐函、监督表、汇总表单独装订;申报表1份单独装订;另一份申报表与其它附件资料一并装订。装订时不要使用塑料文件夹。
三、申报、推荐工作要求
1、 各市州协会、有关单位组织申报2007年度“湖南省优质工程”时,必须严格按照湘建协[2003]第00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推荐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对申报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及申报资料的审查工作,认真核对原件,要求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一律不得受理。
3、各推荐部门要主动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各推荐部门要坚持原则,确保推荐质量,同时不得超过协会确定的控制数量。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推荐部门在全省通报。
5、同一施工企业可申报省优质工程4个,有省外工程参评的可放宽至5个。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企业超量申报的,将取消该企业所有申报工程的评审资格。
四、工程评选程序
申报工程经资料受理、资料审核公示、现场复查、专家评审、上网公示,均符合评选条件者,即评为2007年度 “湖南省优质工程”。各有关单位及时登陆湖南建筑信息网查询公示情况,公示后的信息不得有任何更改。
五、其它事项
请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在上报申报资料的同时一次缴清申报费(每项工程300元)。
联系人: 熊 铁 徐国文
联系电话:(0731)2251243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蔡锷南路139号鸿盛大厦B座19楼1904室
邮 编:410002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二○○八年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