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
制度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建办〔2007〕149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执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建综函〔2007〕2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快速调查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工作。2005年以来,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的积极努力下,我省执行《快速调查制度》情况良好,上报率和准确性不断提高,受到了建设部的表彰。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履行及时、准确报送报表的义务,努力提高数据质量和上报率。
二、《快速调查制度》的调查范围为具有特级和一级资质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建筑业企业。相关调查表的报送时间为月后22日前。各市、州要组织开展《快速调查制度》的学习培训活动。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的要求进行填报,并注意填写上年同期数。新批准的建筑业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必须自建设部批准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开始上报报表。
三、我厅对今年上半年建筑业统计报表进行了核查,大多数市、州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统计工作任务,但个别市、州统计数据缺漏和报表不及时的问题仍然存在。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统计数据评估制度,积极会同当地统计部门认真做好建筑业统计报表的核对和衔接工作,以确保统计数据的一致性。今后,不按规定报送季度统计报表及“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的企业,我厅将停止受理其各类行政服务事项,直至其恢复正常报送为止,累计3次不报季度报表及5次不报“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的单位,我厅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
附件:1、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上报情况汇总
2、湖南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表缺(迟)报企业名单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七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