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二○○七年下半年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专业能力考试的通知
湘建招办〔2007〕字第75号
各市州招标办、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湘建建〔2005〕336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专业能力考试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将2007年下半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业能力考试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
2007年9月15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
15:00-17:00 法律及相关知识 湖南省建设厅七楼会议室
二、参考单位人员、条件
参考单位人员:
1、新成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拟担任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的人员;
2、已成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需变更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其变更后的拟任人员。
上述有关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2、注册造价工程师有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7年8月27日—9月7日。
(二)报名地点:
1、省直单位(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单位)报名点设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标办);
2、市州报名地点由各市州自行安排,并在9月7日前由市州招标办负责将本辖区内各参考人员名单及报名资料报送至省招标办汇总。
(三)报名资料:
各报考人员需携带考试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工程建设类职称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及一寸红底免冠彩色近照两张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以上资料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并提供相应原件核验。
(四)报名费:100元/人。
四、获得考试合格证条件
考试合格的人员,由省招标办颁发《招标代理能力考试合格证》,其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艳艳、曹 云
联系电话:0731-4894676
湖南省招投标办
二OO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