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建设工程监理
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宣贯会的通知
湘建办[2007]12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促进我省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8月6日(星期一)上午8:30,会期一天。8月5日下午报到。
二、会议地点
长城宾馆(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8号,电话:0731-4462888)
三、参会单位及人员
(一)各市州建管部门分管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的科长、主任各1名;
(二)各市州甲、乙级监理企业和在长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各1名;
(三)部分大、中型工程的业主代表。
四、 会议主要内容
1、宣讲《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2、研究讨论如何贯彻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联系电话:0731-2212254、4446302、4895131。
湖南省建设厅
200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