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2006年度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湘建办〔2007〕35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地局: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2006年度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建办质函〔2007〕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建设部要求及附表(附表在www.hunanjz.com网站下载)所列项目,将2006年度各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进行的行政处罚情况(含所辖县、市、区)进行统计,详实填报(同时必须附处罚通知书复印件),于2007年3月20日前报我厅建管处。
联 系 人:殷 雄
联系电话:0731—4895131
传 真:0731—2213043
附件:1、2006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
2、2006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
3、2006年建设工程各方安全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
4、2006年建设工程各方安全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四
5、2006年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汇总表
湖南省建设厅
附:关于请报送2006年度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建办质函[2007]8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了解各地执法监督情况,请你们将2006年度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所进行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并填报附件1-4(可在
www.cin.gov.cn 网站下载),所填项目须附处罚通知书复印件。
对于2006年发生的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各地区要对照附件5中本地区发生的事故起数,将每起事故查处情况填入附表3、4中的相应栏目。
请于2007年3月31日前将统计表送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联系人:林 涛 联系电话:010-58933191 传真:010-589342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