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
及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执业的请示的复函
湘建建函[2007]20号
衡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你局《关于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及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执业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不能从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工作,只能从事监理员岗位工作。
二、取得《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可从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工作。2009年12月31日后只能从事监理员岗位工作。
三、外省监理企业取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根据湖南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2006年在湖南召开《关于中南地区部分省监理行业第二次联谊会纪要》中明确,以上五省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可互认,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可从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工作。2009年12月31日后只能从事监理员岗位工作。
湖南省建设厅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