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建设部举办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
案例分析培训班的通知
湘建办〔2006〕80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举办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案例分析培训班,共举办4期培训班,并在长沙举办1期培训班。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现将培训班的有关事项及我省各地参加培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近年来发生的高处坠落、坍塌、中毒等重大伤亡事故为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对照建筑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讲授控制、减少和消除重大伤亡事故的预防对策、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办法等。
二、授课人员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有关负责人,长期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教学科研、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和起草有关标准规范的专家学者。
三、参加培训人员
各市州安全监督管理机构1人;辖区特、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安全管理的有关人员每企业不少于1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安全监督机构及有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可派人参加培训班。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6月21日—24日,即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举办的第2期培训班(6月20日报到),培训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具体地点待定)。
另外,有关单位可根据工作安排参加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举办的第3期或第4期培训班。第3期培训班时间:6月28日—7月1日(6月27日报到),培训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第4期培训班时间:7月5日—8日(7月4日报到),培训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五、其它事项
1、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建设部继续教育证书,请每位学员自带一寸照片两张;
2、培训费每人4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区的相关人员参加,并于2006年6月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省建设厅建管处;
联系人:龚华勇
联系电话:0731—2212254 2213043(传真)
附件: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案例分析培训班报名表(略)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