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转发北京市建委处理42家违规单位通报 各地要借鉴北京做法严处欠薪行为
12月5日,建设部转发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江苏省淮阴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2家单位给予处理的通报》,充分肯定这一做法,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借鉴北京市的做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年底前农民工工资支付。
《通知》指出:近日,北京市建委对42家存在违规使用零散民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单位,采取了果断措施,并予以严肃处理,其中11家企业被清出北京建筑市场,有效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
《通知》重申:年底将近,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贯彻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劳务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施工现场,严排细查,对违反规定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等行为,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罚;要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接到的举报投诉,消除各种恶性事件发生的隐患;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严格防止各种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在广大施工企业和农民工中进一步宣传《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对违反《信访条例》采取过激方式引发社会问题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