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8月份全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偿情况的通报
湘治欠办[2005]4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通知》(湘政办明电[2005]85号)的要求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将2005年8月份全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偿情况通报如下:
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统计,截至2005年8月底,全省共清偿工程款27.17亿元,清偿比例为62.90%,比7月份上升1.82个百分点,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清偿工程款15.06亿元,清偿比例为71.15%,比7月份上升2.34个百分点。清偿比例较7月份上升较快的有株洲市(上升6.27个百分点)和郴州市(上升6.9个百分点)。未完成年度总目标且8月份还款数为零的有:衡阳市、娄底市、永州市、益阳市、怀化市、邵阳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见附件1)。
二、根据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统计上报,截止2005年8月底,全省累计清偿工程款37亿元,占拖欠总额56亿元的66.2%;其中清偿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26亿元,占政府投资工程拖欠总额36亿元的72.2%。其中,工程款清偿比例较低的有衡阳(63%)、娄底(61.45%)、常德(56.86%)等市(附件2)。8月份还款额为零的省直部门有: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高院、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外侨办、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附件3)。
目前已进入三季度末,距年底仅三个多月的时间,但全省清欠工作离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05年底全省工程款还欠率应达到80%、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清偿率应达到85%(其中省和市、州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应基本偿付到位)的目标还相差甚远,因此,各地各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上述还欠率低且8月份还款数为零的地区和部门,应对照本地区、本部门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5]85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以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清欠力度,加快本地区、本部门清欠工作速度,同时进一步督促建筑企业做好网上还款情况的申报工作,实事求是地及时申报已偿付的欠款金额,确保省政府下达的各阶段清欠目标的圆满完成。
从今年9月开始每个月我办将按照省政府与各市、州(省直各部门)签订(下达)的清欠工作责任状(书),并依据各市(州)网上项目清欠数据对各市、州(部门)的清欠工作进行考核。对网上项目清欠没有达到政府投资工程总的清欠目标,且又未完成当月清欠目标的市(州)及县(市、区),我办将进行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履行清欠工作职责,实施停止其所有新项目的审批、停止办理其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冻结其财政资金的下拨等处罚措施,对县(市、区)还将冻结其世行贷款;对房地产和社会投资工程的网上项目没有按清欠目标要求还款,且又未对其建设单位按清欠政策和措施处罚到位并上报省治欠办的地方,省治欠办将予以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停止办理其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各市(州)清欠办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网上申报项目逐一进行督查核实,对那些不如实及时在网上申报已还欠款的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记入不良记录并在投标资格等方面实施必要的处罚措施,直至其整改到位为止。网上申报已还欠款应当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
附件:1、2005年1月25日前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解决情况汇总(网上申报数)
2、2005年8月份全省拖欠工程款情况及还款情况汇总表(统计上报数)
湖南省治欠办
二OO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