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4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20强、
专业承包企业20强、劳务分包企业10强及
十佳建筑劳务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湘建建〔2005〕119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统计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近几年来,我省建筑业发展势头强劲,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整体素质全面提高,特别是一批强势企业和优秀建筑劳务基地逐步脱颖而出,为推动全省经济增长、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城镇化水平、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鼓励建筑业企业不断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外拓经营业绩,带动省内建筑劳务输出,鼓励建筑劳务基地不断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建筑劳务经济,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04〕25号)要求,省建设厅、省统计局决定从今年开始,联合开展“湖南省施工总承包企业20强”、“湖南省专业承包企业20强”、“湖南省建筑劳务分包企业10强”和“湖南省十佳建筑劳务基地”评选活动。现将2004年度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建筑业企业评选以独立法人为单位(含中央在湘建筑业企业),包括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独立核算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建筑劳务基地评选以省建设厅确定并公布的15个省级建筑劳务基地为单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业企业无参评资格:2004年度发生过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事故;2004年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严重违法违规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相关行政机关通报批评。
二、评选条件
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评选条件: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经营实力强,外拓业绩好,经济效益佳,带动劳务输出数量大;
劳务分包企业评选条件:在劳务人员技能培训及对外成建制输出劳务方面成绩突出,且管理规范,竞争力强;
建筑劳务基地评选条件:在建筑劳务的组织、协调及开展引导性培训,实施“阳光工程”,特别在发展建筑劳务公司及带动对外建筑劳务成建制输出等方面成绩突出,且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建筑劳务经济发展,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重对建筑劳务基地和建筑劳务企业的指导和扶持。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先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联合推荐或省直有关厅局推荐,省管(非厅局所管)建筑业企业和中央在湘建筑业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自荐,再由省建设厅和省统计局按确定的统计指标(包括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分办法由省建设厅、省统计局共同制定。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和有关建筑业企业要将推荐表(见附件一)和自荐表(见附件二)于2005年5月20日前通过邮寄、电传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省建设厅建管处。推荐和自荐严禁弄虚作假,被推荐和自荐的企业、建筑劳务基地名单,省建设厅、省统计局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相关举报或投诉,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劳务基地评选活动的开展,对做大做强建筑业、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和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实事求是地做好推荐和自荐工作,确保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对获奖的企业和建筑劳务基地,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建管处联系人:何玲、陈俊
联系电话:0731-2214426
传真电话:0731-2213043
E-mail:jgc_heling@163.com
附件: 1、推荐表(点击下载)
湖南省建设厅
湖南省统计局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