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5年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建建〔2005〕66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局级 现将《2005年建筑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五年三月十六日
2005年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2005年全省建管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统领建管工作全局。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不断创新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网络、提高监管效能,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97.5%,工程质量投诉量显著下降,投诉处理率力争达100%,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6.0以内;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着力转变建筑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做强做大建筑业,全省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0%、达1100亿元,其中省外完成产值29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增长12%、达500亿元,向省外输出建筑劳务25万人次以上。围绕发展思路和目标,今年全省建管工作重点是:紧紧围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紧握《公示制度》和《警示制度》两个抓手,严把施工许可条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条件审查两道关口,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两项制度;紧紧围绕做强做大建筑业,突出大力发展建筑劳务经济和拓展外埠市场两项重点,突破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一个难点。
一、强化建筑市场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
继续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作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切入点,在落实已有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的基础上,将质量、安全监管链延伸至建设工程全过程。重点抓六项工作:
(一)强化建设程序监管。重点突出施工许可条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条件审查,从开工和投入使用两个环节上严格把关。
(二)继续完善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推行《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试行)》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警示制度(试行)》;继续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确保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出台《拆除工程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三)夯实质量、安全监管基础。继续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夯实质量、安全监管基础。
(四)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为三类: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开展预制构件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供应的专项整治;针对监管薄弱环节,以施工许可条件为重点,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执行建设法规情况实施专项整治,同时继续开展边坡坍塌、人工挖孔桩、拆除工程、脚手架搭设、提升设备等专项整治;以竣工验收条件审查为重点,对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竣工的涉及公众安全的各类公共建筑工程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实施专项整治,针对问题,建档立卷,督促整改。
(五)全面推广建筑节能技术。会同相关部门,对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从设计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强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将其作为贯彻强制性标准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贯彻落实。
(六)建立全省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监管平台。省、市、县三级监管的工程项目都要纳入全省工程项目信息库,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全方位情况和数据,形成一个全省联网的监管信息平台。
二、大力发展建筑劳务经济
在总结2004年发展建筑劳务经济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四项工作:
(一)发展规范化的建筑劳务公司。重点引导带动劳务输出数量大的“项目经理”、“经营能人”组建劳务公司,成为既能组织技能培训又能形成规模输出的桥梁和载体。加强对15个省级建筑劳务基地的考核,将发展建筑劳务公司及带动劳务输出的规模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通过考核,适当调整劳务基地,实施优胜劣汰。出台《湖南省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培育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市场,规范建筑劳务分包行为,为建筑劳务企业创建生存和发展的平台。
(二)加强建筑劳务引导性培训。各建筑劳务基地县要制定引导性培训工作方案,对本地区拟转移至建筑行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岗位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施工安全常识以及维权知识等基础性培训,为企业成建制用工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来源,形成“以输出带培训,以培训促输出”的良性机制。在实施引导性培训的同时,鼓励和指导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大力开展建筑劳务技能培训,着力培育一批有技术专长的劳动者,打造劳务品牌,提升劳务输出档次。继续积极协调劳务基地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争取享受更多国家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各项政策和培训补贴资金。
(三)扩大建筑劳务输出规模。继续开展20家省级重点扶持企业与15个省级建筑劳务基地的用工对接活动,对扶持企业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考核促其带动建筑劳务输出。充分发挥北京、上海等驻外联络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增强省内劳务基地、劳务企业与国内知名企业以及用工量大的省(市)的联系,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巩固、拓宽合作范围,开掘潜在市场,扩大输出规模。
(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省工会、省建筑业协会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推行建立农民工工会。成建制建筑劳务企业年内要探索设立农民工工会组织,建立农民工外出保障机制,自觉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拓展外埠市场
实施积极的外向型发展战略,牢固占领本省市场,巩固、提高省外传统市场份额,积极拓展省外新兴市场空间,并全面带动省内建筑劳务外向输出。重点抓两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外拓激励机制。上半年与省统计局联合开展首次“湖南省建筑总承包企业20强”、“湖南省建筑专业类企业20强”和“湖南省十佳建筑劳务基地”评选活动,下半年举行一次全省性的青工技能比武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加强对优势建筑企业、劳务基地及劳务人员的宣传推介。继续加强对省外建筑市场开拓的组织引导。
(二)召开全省加快建筑业发展专题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建筑业发展,拟于5月份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加快建筑业发展专题会议。
四、继续治理建设领域“两个拖欠”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治理建设领域“两个拖欠”,努力实现国务院和省政府制定的三年清欠总目标,基本建立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今年的工作重点是:
(一)着力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摸清政府工程拖欠底数,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确定投资渠道,制定还款计划,确保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工程款年底全部清偿到位,并以此带动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清欠工作的深入进行。
(二)基本建立防止新欠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防欠制度,并力争建立建筑市场拖欠行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工程信用担保制度和政府投资工程资金审查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防欠长效机制。
(三)抓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死角的扫尾工作。继续保证欠薪投诉处理机制的有效运行,扫除农民工工资兑付的盲点和漏洞,确保清偿工作不留死角。
(四)召开全省建设领域“两个清欠”工作会议。为总结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安排下阶段清欠工作,拟于4月中旬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建设领域“两个清欠”工作会议。
五、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试点
年初将出台《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启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试点工作,为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改革积累经验。以此为契机,支持引导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型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企业和建设监理单位发展成为集项目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于一体的工程总承包公司或项目管理型公司,打造我省建筑业的“航空母舰”。
六、认真组织编制建筑业“十一五”规划
组织专门力量研究编制完成建筑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规划编制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注重分析建筑业的发展趋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体现“五个统筹”和改革的精神,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协调。要联合统计部门加强对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与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