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建筑劳务基地、有关企业:
根据湘建建[2004]51号文件要求,请各省级重点扶持建筑和各劳务基地在3月5日前将《湖南省重点扶持建筑企业外拓及劳务用工计划》、《建筑劳务培训输出协议书》和《湖南省级建筑劳务基地培训输出计划》上报省建设厅,同时,请各劳务基地将《建筑劳务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一并上报(上述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
联 系 人:凌 娟
联系电话:0731-4425101、2213236
传 真:0731-2213043
建 管 处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湖南省重点扶持建筑企业外拓及劳务用工计划》、《建筑劳务培训输出协议书》和《湖南省级建筑劳务基地培训输出计划》
《建筑劳务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表》 (点击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