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2004年10—12月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通知
湘建建〔 2005 〕 25 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建工局、房地产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湘建建 [2003]51 号文件要求,全省 2004 年 10 — 12 月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已经各市州及有关单位核查并上报我厅,现予公示。
附件: 2004 年 4 — 6 月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名单 ( 详细公示名单请到省招标办、省质安监总站及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查询。)
湖南省建设厅
二○○五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