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两节”期间加大建设领域清欠力度紧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湖南省建设厅副厅长
袁湘江
(2003年12月15日)
同志们:
cccc 岁末年终之际,请大家从繁忙中抽身来参加这个会议,表明会议非常重要,我们这次会议就是布置全省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加大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cccc 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愈演愈烈,特别是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更为突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底,我省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总额达97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拖欠占65%以上,由此引发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达25.8亿元。目前全省115万建筑从业人员中,农民工人数为95万,占从业总人数的82.6%,由于农民工工资被大量拖欠,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两个拖欠”引发的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不断增加,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造成了工程质量与安全隐患,成为干扰正常经济秩序、恶化经济发展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积弊。针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源和现状,我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和劳动保障部、建设部的联合部署,正在抓紧研究制订有关贯彻实施意见。当前处在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了确保广大农民工过好“两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通过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集中加大建设领域清欠力度。下面我就此项工作讲两点要求。
cccc 一、认识到位,加强组织领导
cccc 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纠纷和社会矛盾,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项目大量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危害了政府的诚信形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此问题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感和艰巨性,把建设领域的清欠工作当作“两节”期间的头等大事,加大工作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在“两节”期间切实抓紧抓到位。
cccc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两节”期间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专门力量投入工作;要把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清欠工作的重点;要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厉追究责任,省建设厅将就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市州进行督查。
cccc 二、措施到位,确保清欠工作成效
cccc 清查建档 限期还款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同时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清查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建立档案,对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应发出催款通知限期还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必须在2004年元月10日前付清2003年的工资并与农民工签订支付历年所欠工资的还款协议;凡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责令建设单位在2004年元月10日前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凡因总包企业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责令总包企业在2004年元月10日前直接支付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要将拖欠情况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反馈,同时通告计划、财政、审计、劳动保障等部门,协调其在2004年元月10日前支付由此引来的2003年所欠农民工工资并制订还款计划。
cccc 综合治理 强化监管
不能在限期内支付所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通告工商、计划、财政、国土、劳动保障、规划、房产、银行等部门和机构;对不能在限期内支付所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其新建和在建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能为其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建设部门不能为其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产部门不能为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及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资质主管部门应暂停其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对不能在限期内支付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建设部门应暂停其施工资质和办理资质升级、增项、年检等手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信息畅通、公众监督、舆论参与的局面,要大力配合支持法院和仲裁机构的工作,支持建筑业企业和农民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持建筑业协会和工会组织开展维权活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关键环节的管理,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备案审查,对没有资金保证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切实制止垫资、带资施工的行为,坚决打击签订“阴阳合同”的现象,对签订“阴阳合同”的建设单位二年停办其新建和在建项目的所有手续、建筑业企业一年内停止其投标资格;要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督促甲乙双方在建设部107号部令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工程竣工结算,对以拖延工程竣工结算、劳务工资结算办理时间为手段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应严肃追究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予以严厉的经济处罚。
cccc 总之,“两节”期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建设厅湘建建[2003]395号文件《关于加大“两节”期间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成效和有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