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筑安全培训工作进行调研的通知
湘建办〔2003〕141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省质安监总站:
根据建设部的布置,为制定加强建筑安全培训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质安监总站对如下情况进行调研:
1、本地区建筑安全培训工作现状;
2、政府有关部门对建筑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状况,出台的政策和措施;
3、本地区建筑安全培训工作基本经验;
4、本地区建筑安全培训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质安监总站按照调研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03年10月25日前传真至省建设厅建管处。
联 系 人:陈建群
联系电话:0731—2212530
传真号码:0731—2213043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