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怀化市室内装修行业管理权的复函
湘建建函〔2003〕96号
怀化市建设局:
你局怀建[2003]46号《关于怀化市室内装修协会提出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权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建设部2001年第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明确包括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在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归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是建筑业企业85个资质类别之一,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是建筑装修装饰企业进入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的唯一凭证。其它任何部门(含行业协会)设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其他资质、许可等建筑市场准入限制都是无效的,应尽快纠正。
二、根据省政府湘政办发[2000]62号文印发的省建设厅“三定”方案和省政府湘政发[2000]28号《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规范方案的通知》,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职能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论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还是怀化市室内装饰协会均属独立的行业社团组织,不具备政府行政审批职能,不能承担有关的资质审批管理工作。
三、2002年11月1日,国务院在国发[2002]24号《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已明令取消原国家经贸委“建筑装饰资质审查”、“室内装饰行业企业资质审查”行政审批项目。已取消的政府行政审批项目不应转移给行业协会承担。
特此函复。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