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要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落实好进城农民工在城镇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开展系列岗位对接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要提升农民工技能和文化水平,支持未就业农民工自主选择政府补贴性培训或社会化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打造一批农民工培训特色优质品牌。要加大农民工劳动保护,维护农民工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鼓励企业多渠道改善员工住宿条件,积极为员工提供宿舍、公寓等。要增强农民工城市归属感,开展新市民培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城市街道、社区等建立一批农民工暖心驿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