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安〔2020〕6号
各市州安全认证中心,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经审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衡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湖南衡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家企业安全认证有效期内未获得两个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天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鑫湘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长沙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为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兴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家企业安全认证有效期内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协〔2016〕11号)的规定,决定取消上述10家企业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
特此通知。
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