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传和介绍监理企业、人员突出事迹的通知
湘监协〔2009〕15号
各市州有关单位会员:
为让社会全面、深入了解监理,认可监理,树立我省监理行业的正面形象,我会将在我省有影响的主流平面媒体开展一次连续报道品牌企业和监理人员突出事迹的宣传活动,通过对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展现二十年来我省工程监理为经济发展和建设所做出的贡献及取得的成就,体现工程监理的价值和作用、监理人的精神与风采。现将有关宣传报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报道范围
(一)在我省会员单位中(以二OO八年荣获湖南省先进监理企业为主)挑选不超过10个企业进行宣传报道,被报道的企业应经济规模较大、管理先进、诚信经营、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技术力量雄厚、优质服务、社会反响好,在服务过程中有许多感人的、突出的事迹,为经济建设、社会文明作出过重大贡献。
(二)在我省会员单位的监理工作者中,挑选不超过5个人进行宣传报道,被报道的人员应是综合素质高、热爱监理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专业精神和素养,可以是具体的监理工作者,也可以是企业的负责人。在长期从事监理工作中获得过许多荣誉,在为顾客的服务或创业过程中有许多先进和感人的事迹,为监理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推荐方法
由企业提出申请,市州企业和个人经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我会上报材料。中央在湘、省管企业的直接向我会上报材料。
三、上报材料
要求事迹真实、鲜明、具有震撼力,重大的奖项和荣誉要有证明材料,材料文字语言精炼,在2500—3000个之间。
上报材料须在5月中旬送到协会(含书面和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