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12号
各市(地)住建局: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我厅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6月30日17时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我厅;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景泽峰 0451-53621726
电子邮箱:hljkcsj@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0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