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函〔2020〕3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下旬至2020年1月上旬,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暨建筑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厅派出四个检查组,开展了2019年四季度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建筑管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14个市州、25个县市(含4个经济技术开发区)57个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1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其中市州本级项目29个(含吉首市2个项目),市州所辖县市项目29个(含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项目)。58个在建工程项目中,由中央企业施工项目2个,由外省企业施工项目8个,由省内企业施工项目48个;施工许可手续齐备的项目55个,不齐备的项目3个。本次检查,在对每个市州在建工程进行抽检的同时,还延伸对辖区内不少于1家预拌混凝土公司和不少于1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从督查的情况看,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依法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整体工作成效。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较好地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年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落实、“打非治违”、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老旧工程机械治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芙蓉学校等民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专项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受检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可控。
(二)各市州整体工作亮点。岳阳市住建局一把手专题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平稳可控。衡阳市住建局全年开展了15项专项整治活动,保障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衡阳耒阳市抽检项目混凝土构件龄期强度全部达标,而且普遍高于设计强度值一个等级。怀化市住建局通过严格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本次执法检查抽检项目混凝土构件龄期强度全部达标。邵阳市住建局深入开展监督规范化考核,每季度通报考核情况,对考核不合格地区进行约谈督促,确保全市地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平稳向好发展。株洲市住建局狠抓执法,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工作推进有条不紊。在预拌混凝土质量整治上,大部分地区成效显著,永州市江华县东来预拌混凝土企业在厂区内布设石灰岩机制砂石生产线,保障了原材料来源,确保了混凝土生产质量。岳阳市湘阴县掀起预拌混凝土企业整顿飓风,取缔20家无资质企业,停业整顿4家有资质企业,进一步规范了混凝土市场秩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执法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962条、市场不规范行为36项,建议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5份,认定上报33家相关责任主体及58名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另外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4个项目,我厅下达了行政执法建议书,要求当地住建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地区“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力。主管部门对非法违法项目查处不严,质量安全监督依然存在“盲区”。株洲市世贸广场一期B区项目、益阳南县天驰车城项目和辰华万和府项目未通过施工图审查,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东西段项目、常德市部分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先期开工建设。
(二)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开展不及时。部分地区未按规定及时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考评,或仅考评了安全或质量一项内容,2019年四季度全省安全考评记录4776条,质量考评记录4476条,从统计数据看,有300个项目只有安全考评而无质量考评。问题较突出的地区如:沅陵县、湘潭县2019年第二、三、四季度均无质量考评记录。湘潭县、辰溪县四季度安全考评未按时审核提交。汉寿县、石门县、双峰县四季度质量考评未按时提交。
(三)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一是危大工程监督检查不到位。张家界中建·凤栖台项目危大工程经专家论证提出意见并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也未按规定进行方案交底及验收,高支模未经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擅自施工,二期工程边坡未完成支护设计及审查,擅自施工,施工现场内外电未进行防护,违规施工。邵阳洞口县华杰壹城(一期)项目爬架与落地脚手架上的作业人员交叉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湘西州龙山县至尊府(二期)项目11#栋地下室、岳阳县美的郡1#-8#楼项目,地下室顶板随意堆载,后浇带支模架未独立搭设,存在先拆后搭现象,搭设不规范,未形成稳固结构体系。二是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不严,现场文明施工差。衡阳星美城市综合体项目和衡阳耒阳市景强东南海二期项目,施工现场未及时封闭,闲杂人员自由进出,存在安全隐患。郴州市新贵华城三期C区项目,工地食堂设置于主体建筑旁,处于塔吊和挑架高空坠落半径范围内,无任何防护措施,卫生条件较差,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三是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检查不到位。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东西段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到23人,检查时15人未到岗。益阳市金科集美东方一期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到13人,检查时11人未到岗,项目经理不履职。
(四)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一是起重设备专项整治不到位。张家界慈利县温泉华府项目一标项目,塔式起重机标准节引进轨道固定螺栓松动,小车断绳保护装置使用铁丝固定,重量滑轮连接销轴磨损严重。邵阳洞口县华杰壹城(一期)项目,塔式起重机标准节混装,螺栓未紧固,附墙杆连接销轴用螺栓代替。永州大市场二期工程酒店公寓楼项目,存在无证人员擅自操作施工升降机问题。二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消防通道不畅,消防砂未保持干燥已板结成块,楼层消防水源及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安全网不阻燃,未经允许进行动火作业。湘西州红星·爱琴海城市广场(四期)桩基施工工人在工地现场生火取暖。三是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专项整治不到位。有11个项目经现场实体检测个别构件混凝土龄期强度未达标;部分项目同条件试块的留置和送检不规范;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混乱;部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不严。益阳南县南洲城市商业广场项目,试块制作及养护不规范,试块标识不规范,混凝土标准养护试块批次不足。永州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二期项目两强试块标识采用二维码,但现场无扫码设备,同条件养护试块记录台账不全。邵阳洞口县辰和混凝土有限公司机制砂未做石粉含量检测,现场机制砂颗粒级配不良。岳阳湘阴县金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原材料露天堆放未分类,原材料含水率、含泥量控制无相应措施。娄底市金石土木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缺不合格台帐上报记录、缺处理结果记录,钢筋焊接原始温度记录与实际不符,检测设备运行台帐信息不全,钢筋送样数量与系统收样数量不符。
(五)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未全面落实。部分工地建筑工人实名制通道未按要求设置,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湘西州吉首市诚信御景园项目、郴州市新贵华城三期C区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流于形式。岳阳市望岳府项目、岳阳市恒源城二期项目农民工工资由班组长代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工作。针对督查指出的质量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出问题,各级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隐患问题排查整治。整改情况及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情况请及时书面报我厅,项目整改情况要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我厅将组织专人复核项目整改情况和项目整改后的信息录入情况。
(二)继续推进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支模架、脚手架、深基坑与高边坡等危大工程的检查防控,严防事故发生。二是持续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将专项治理工作转为常态化、日常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三是扎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施工扬尘防治6个100%,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加强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督促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个别春节施工项目,监督机构要督促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火、防雨、防冰雪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要落实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制定节后复工复查方案,明确复工条件,对申请复工项目,各级监督机构要对施工单位复工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主体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各市州要加强对县市区节后复工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春节后我厅将组织对各市州节后复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集中排查欠薪隐患,依法惩处欠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