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城〔2021〕21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