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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湘建建〔2010123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省质安监总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质安函〔201025号,见附件)和我厅今年工作安排,现就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即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建筑管理“四化”,即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安全管理差别化;切实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通过“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依法理顺职责,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特区”。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1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54号)要求,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市场准入、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职能职责,依法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试验区、大型工矿企业的建筑工程项目纳入统一监管范围,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特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全面推行建筑管理“四化”,落实长效机制建设。

推行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一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人力和物力投入、建设过程控制及管理的检查力度,实现企业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和标准化。二要推进项目现场标准化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加大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的检查力度,督促其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工程建设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标准,实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和场容场貌秩序化。

推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各地要认真落实我厅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0107号)要求,严格规范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一线监督人员的监督工作内容、程序、行为、记录、考核,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推行监督工作表格化,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落实到位。

推行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认真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和湖南省工程建设企业及执(从)业人员资信平台运行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56号)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协调,落实信息录入等责任人。要通过两个平台信息的录入、查询和审核工作,及时发现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今年,省厅继续将两个平台的信息录入和运用情况作为对各市州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并拟扩充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将一线监督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执法情况纳入监管信息系统。

推行安全管理差别化。各地要针对本地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管理混乱,事故易发多发的地区、单位,强化实施差别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我厅从今年开始,根据质量安全督查和事故发生情况,将部分地区列为差别化管理地区,不定期进行督查,同时公布一批差别化管理企业名单,由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市场和现场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对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全面检查。各市州也应通过各类检查和季度性督查,列举一批本地区实施差别化管理的县市和企业名单,并进行重点监管。

    (三)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责任落实。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开展以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开展汛期、高温及极端恶劣天气、重大会议、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别要加强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监管。要加强建筑周转材料的监督管理,针对当前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脚手架钢管、扣件质量普遍低于国家标准等问题,积极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坚决杜绝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验合格证的“三无”产品进入施工现场。要加强城市在营道路桥梁、风景名胜区、公园、门站网点的营运安全和供水供气管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加大供水水质和供水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治理,积极开展违章占压地下燃气、供水管网等综合整治,确保市政公用设施营运安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指导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长沙市建委今年应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过江隧道工程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加强层级监督考核。省厅继续对各市州开展每季度一次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集中督查,每半年一次的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考核。各市州要参照省厅监督考核制度,对所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执法人员进行监督考核。对在集中督查和监督执法工作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追责,特别是对不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不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进行规范化监督的,要严肃处理。

(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查处力度。

各地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进行施工活动,以及施工企业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惩处。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统计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要真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要求,严肃查处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执法。各地要积极推进市场与现场联动的安全监管机制,树立协同治理理念。要严格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对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将安全生产作为建筑企业的一项重要指标,确保只有真正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才能进入市场。要加大市场清出力度,对企业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安全行为,尤其是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依规降低资质,或者吊销资质。要全面落实社会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各地要以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建筑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施工企业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要按照我厅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一线监管人员、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监理从业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营造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要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建筑安全监管队伍。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地要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把手负总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务求取得实效。为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各市州要在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将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情况(包括检查工程数量、排查治理隐患数量、事故查处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情况)和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主要是建质安函〔201025号文件附表1-4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厅建管处,并于20101120日前上报全年贯彻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

联系电话:0731-82212254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OO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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