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函〔2019〕233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工程建设领域执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阶段已经结束,全省大部分问题企业积极整改并及时反馈,但由于部分企业未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或住建部注册系统未动态更新等原因,截至目前,住建部注册系统显示仍有部分企业异常人员未整改认定。为确保问题整改全覆盖,现就全面排查工作开展以来系统标注注册状态异常的119家企业及其人员(第一批)进行公示,并就进一步整改认定工作要求如下:
一、前期住建部推送的四个批次异常名单中所有问题企业务必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已整改完毕的企业,严禁再出现新的“挂证”问题。
二、企业整改标注认定受理。住建部系统显示仍未整改认定的注册状态异常企业及个人(附件1),务必于10月12日前携带整改完成的证明资料及完成整改人员名册等资料到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整改情况。
三、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对照名单逐家企业进行核查,督促、约谈相关问题企业,确保名单上的企业全部有反馈。按照要求建立填报整改完成台账和未完成整改台账(附件2、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据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情况进行认定标注,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第二、三、四批违规“挂证”行为整改情况还未上报的市州请抓紧时间上报。
联系电话:0731-88950168 传真:0731-8895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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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