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许可〔2019〕193号
湖南正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圣国隆建筑有限公司: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的建筑业企业变更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受理。经审查,你们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
核准湖南正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期均为一年)。同时,函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销四川圣国隆建筑有限公司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日